工作通知


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 18:07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现进行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条件

1. 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第三至五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比。

2.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3.光华奖学金适当优先考虑少数民族研究生,对成绩和科研成果的限制可适当放宽。

4.正大天晴奖学金只能是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即2018级)参评。

二、评审工作安排

1.成立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2019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其中包括学院主要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学生代表。各研究所成立由所长担任组长的评审小组,所秘书老师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2.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奖学金评审的成果截止日期是1015日凌晨24点。

1017日下午4点前各研究所上报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正大天晴奖学金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1018日由奖学金复核小组(由奖学金申请人和各研究所自管会成员组成)对申报奖学金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1019日上午学院召开评审会。

1021-25日公示(五个工作日)。

1030日之前向学校上交相关材料。

3.奖学金评审范围及基本要求

                                             

说明:2019级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但必须是201991日之后取得的成果。2017级转博同学可以在原班级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在2019级参评学生中均分;其他年级的学业奖学金实现全覆盖(学制内符合条件的同学);学业奖学金可以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不可兼得。

各类科研成果要求:

1.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科研成果无论是否使用过都可以使用,但必须是正式发表 (不允许使用清样、录用通知等)

2.申报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要求必须是当学年(上学年申报截止日期至本学年成果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

3.申报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要求不能使用已获得校长或国奖或社会奖学金(光华、正大天晴和诚创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例如,某同学使用一篇文章获得去年的社会奖学金,那么在今年的国奖和社会奖学金评选中都不允许再使用。

4.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

5.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科研成果的第一单位必须为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

三、各奖学金名额分配

1.根据各研究人数分配学业奖学金名额和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正大天晴奖学金推荐名额(发送到各所秘书老师处)。学院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产生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由学院组织学生干部在全院范围内产生,名额不再分配至各所,具体要求见附件3

2.校长奖学金在本次评选产生的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中产生,各所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如申请校长奖学金需再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3.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学院根据各所人数设定了各类奖学金的推荐人数要求),但只能获得这三种奖学金中的一种。学院将按照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的评选顺序依次进行评选。

4.博士学业奖学金(不含2019级)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是各约占50%;硕士学业奖学金(不含2019级)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奖学金,获奖比例分别约为20%30%50%

四、特殊情况。如按照奖学金标准各所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人数总数小于学校分配名额,学院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材料上交

(一)以各研究所为单位需上报材料有:

1.《学业奖学金(不含新生)获奖名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所秘书老师签字);

2.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正大天晴奖学金推荐人员名单以及各所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审标准、评审过程等)。

请各所在1017日下午4点前交至42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aoxuejxj@163.com

(二)各所推荐的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参评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有:

1.不同类别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注意调整好格式,去掉下面承诺签字)各一份,纸质版需要学生和导师签字;论文的影响因予以附件2为准,JCR分区请到https://jcr.clarivate.com/JCRLandingPageAction.action查询,并保存截图打印上交。

2.科研成果纸质版请用荧光笔标出第一作者(如存在共第一情况,请写明)和第一单位导师需在论文题目上方签字确认“该论文已发表(online)”。提交科研成果纸质版需要与web of science查询结果链接一致。

3.参评学年的成绩单原件或无课证明原件(在系统中自行打印参评学年无必修课证明),成绩单打印地址:趵突泉校区综合楼二楼阳光大厅自助打印。

4. 请各所推荐参评校奖、国奖、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的同学加入“2019年开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奖学金”QQ群,群号:672659825

以上材料请在1017日下午5点前交至42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aoxuejxj@163.com邮件和奖学金申请表的命名为硕/-学号姓名-申请奖项简称)。

其中参评校长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正式发表的,不允许使用清样、录用通知等(原则上参评论文要求实验性的科研成果)。申请国奖、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要求已发表(online),需要同时提供接收函、online或校对稿、DOI号(三者同时满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2016

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说明。

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

 20191011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 电话:0531-88382018 E-mail:pharma@sdu.edu.cn
 导航
网站导航

  工作通知

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现进行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条件

1. 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第三至五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比。

2.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3.光华奖学金适当优先考虑少数民族研究生,对成绩和科研成果的限制可适当放宽。

4.正大天晴奖学金只能是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即2018级)参评。

二、评审工作安排

1.成立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2019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其中包括学院主要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学生代表。各研究所成立由所长担任组长的评审小组,所秘书老师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2.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奖学金评审的成果截止日期是1015日凌晨24点。

1017日下午4点前各研究所上报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正大天晴奖学金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1018日由奖学金复核小组(由奖学金申请人和各研究所自管会成员组成)对申报奖学金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1019日上午学院召开评审会。

1021-25日公示(五个工作日)。

1030日之前向学校上交相关材料。

3.奖学金评审范围及基本要求

                                             

说明:2019级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但必须是201991日之后取得的成果。2017级转博同学可以在原班级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在2019级参评学生中均分;其他年级的学业奖学金实现全覆盖(学制内符合条件的同学);学业奖学金可以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不可兼得。

各类科研成果要求:

1.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科研成果无论是否使用过都可以使用,但必须是正式发表 (不允许使用清样、录用通知等)

2.申报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要求必须是当学年(上学年申报截止日期至本学年成果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

3.申报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要求不能使用已获得校长或国奖或社会奖学金(光华、正大天晴和诚创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例如,某同学使用一篇文章获得去年的社会奖学金,那么在今年的国奖和社会奖学金评选中都不允许再使用。

4.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

5.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科研成果的第一单位必须为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

三、各奖学金名额分配

1.根据各研究人数分配学业奖学金名额和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正大天晴奖学金推荐名额(发送到各所秘书老师处)。学院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产生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由学院组织学生干部在全院范围内产生,名额不再分配至各所,具体要求见附件3

2.校长奖学金在本次评选产生的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中产生,各所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如申请校长奖学金需再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3.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学院根据各所人数设定了各类奖学金的推荐人数要求),但只能获得这三种奖学金中的一种。学院将按照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的评选顺序依次进行评选。

4.博士学业奖学金(不含2019级)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是各约占50%;硕士学业奖学金(不含2019级)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奖学金,获奖比例分别约为20%30%50%

四、特殊情况。如按照奖学金标准各所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人数总数小于学校分配名额,学院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材料上交

(一)以各研究所为单位需上报材料有:

1.《学业奖学金(不含新生)获奖名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所秘书老师签字);

2.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正大天晴奖学金推荐人员名单以及各所奖学金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审标准、评审过程等)。

请各所在1017日下午4点前交至42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aoxuejxj@163.com

(二)各所推荐的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参评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有:

1.不同类别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注意调整好格式,去掉下面承诺签字)各一份,纸质版需要学生和导师签字;论文的影响因予以附件2为准,JCR分区请到https://jcr.clarivate.com/JCRLandingPageAction.action查询,并保存截图打印上交。

2.科研成果纸质版请用荧光笔标出第一作者(如存在共第一情况,请写明)和第一单位导师需在论文题目上方签字确认“该论文已发表(online)”。提交科研成果纸质版需要与web of science查询结果链接一致。

3.参评学年的成绩单原件或无课证明原件(在系统中自行打印参评学年无必修课证明),成绩单打印地址:趵突泉校区综合楼二楼阳光大厅自助打印。

4. 请各所推荐参评校奖、国奖、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的同学加入“2019年开云(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奖学金”QQ群,群号:672659825

以上材料请在1017日下午5点前交至42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aoxuejxj@163.com邮件和奖学金申请表的命名为硕/-学号姓名-申请奖项简称)。

其中参评校长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正式发表的,不允许使用清样、录用通知等(原则上参评论文要求实验性的科研成果)。申请国奖、光华奖学金和正大天晴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要求已发表(online),需要同时提供接收函、online或校对稿、DOI号(三者同时满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2016

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说明。

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

 20191011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